內政部宣布,殯葬管理條例新制將於今年7月1日正式實施。新規定要求私立公墓或納骨塔業者向消費者收取的契約費用中,必須包含至少12%的管理費,並將現行的殯葬設施經營管理基金與管理費整合為單一制度,以加強私立墓園及納骨塔的安全保障與災後修復資源運用。
根據內政部說明,此修正條文由總統府於2023年公布,並經行政院核定於今年7月1日起施行。新制規定業者必須將收取管理費的65%存入「日常支出」專戶,用於設施日常安全維護、清潔及內部行政支出;剩餘35%則存入「急難支出」專戶,作為設施發生重大災害或業者破產、疏於管理時的應急資金,取代原本2%的殯葬設施經營管理基金。
新制還要求業者為設施內建築物投保火災及地震保險,提供額外安全保障。同時透過會計簽證與政府查核機制,確保管理費專款專用,提高管理費使用透明度並促進設施永續經營。
配合條例修正,內政部已修訂三部配套子法,規定業者向消費者收取的所有費用,無論一次性或分期付款,每次收費中管理費都應至少佔12%。此外,契約將不再使用「永久使用權」,改為「非定期使用權」,即使用至設施自然老舊無法修復為止。值得注意的是,若消費者購買指定固定位置的塔位,將「視為已使用」,日後不得任意終止契約要求退費。
為確保新制順利推行,內政部宗教及禮制司已於5月在北、中、南區各舉辦說明會,並製作常見問題Q&A與懶人包,民眾可至「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查詢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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