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控(2891)今日舉行股東常會,會中小股東針對「澄清湖大樓購地案」提出質疑,要求中信金向董事辜仲諒求償。對此,中信金董事長顏文隆明確表態支持辜仲諒,強調「他是冤枉的」。
辜仲諒因「紅火案」衍生的「澄清湖大樓購地案」,於上月被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7年8月。案件涉及辜仲諒被控以低買高賣方式,將高雄市鳥松區的澄清湖大樓賣給中信銀行,據稱造成中信銀行超過1億元的損失。目前此案仍可上訴。
由於辜仲諒擔任中信金董事,此案引發外界對其董事適格性的質疑,金管會甚至公開表示要「知所進退」。辜仲諒已於5月底主動發表聲明,表示將在6月13日股東常會後辭去董事職務。
在今日的股東常會上,小股東首先質疑辜仲諒的資格問題,並詢問中信金是否應向辜仲諒求償。對此,顏文隆直言認為辜仲諒是冤枉的,並指派中信金法務長金延華進行說明。
金延華表示,澄清湖案發生於2005年,台北地檢署於2019年提起公訴,今年5月才做出判決。中信金早在2010年已進行內部調查,確認相關交易是透過中信資產管理公司在海外設立的特殊目的公司進行,所有獲利都匯入中信資產管理,相關資料已刊登在2010年的年報中。
常在法律事務所律師林哲誠補充說明,目前一審判決尚未確定,被告已提出上訴。根據交易文件,參與交易的公司都屬於中信金海外轉投資設立的特殊目的公司,相關交易款項都留存在中信金,並未流入個人帳戶,因此中信金並未受到任何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