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新台幣5月強勢升值導致壽險業匯兌損失,金管會今日宣布三大暫行措施,協助業者明年順利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公報保險合約(IFRS17)及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這些措施預計6月底前完成法令修正與發布。
第一項措施是資本適足率匯率採均價制度,比照現行股票採半年均價評價的方式,計算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保發中心總經理詹芳書表示,以5月底計算,單點與半年均價有約7%左右匯差,大約2元。為避免監理套利,此措施排除外幣現金及外幣存款等資產。
第二項措施是調整責任準備金計提基礎,提高特定保險商品責任準備金計算彈性。金管會保險局局長王麗惠指出,包括提高計算責任準備金利率最高以1碼為限,並採用更接近目前國人死亡率狀況的「台灣壽險業第六回經驗生命表」。然而,業者若要適用此措施,必須將今年底稅前盈餘的30%強制提存為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並提出強化經營韌性調整方案。
第三項措施是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過渡措施申請標準採取差異化監理要求。保險業者可以8月底的半年報來申請,若6月底的資本適足率未達標準,最後補考期限是9月30日的第三季財報,且補考機會僅有一次。
王麗惠強調,這些暫行措施旨在幫助業者不受短期市場波動影響,順利完成明年的接軌準備工作,同時促進公司長期強化經營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