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桃園市男子阿勇(化名)於2018年結婚並育有一女,卻被發現與高中女同學小詩(化名)保持不正當關係,並多次發生性行為。妻子憤而提告,桃園地方法院判決兩人須賠償208萬元。
根據判決書,阿勇的妻子於2022年4月首次發現丈夫的外遇行為。考慮到年幼的女兒和家庭完整性,妻子在溝通後選擇原諒丈夫。當時阿勇承諾不再與小詩聯繫,但同年底再次被發現與小詩來往,並承認在第一次被發現後仍與小詩發生至少10次性關係。
為求妻子原諒,阿勇簽署切結書,承諾若再與小詩聯繫將賠償200萬元作為精神損害賠償。然而,2024年2月,阿勇的車輛在小詩住所附近被開罰單,引起妻子懷疑。經調查,阿勇確實再次出軌,不僅前往小詩住處,還與她到外縣市旅遊,公開牽手約會。
屢遭背叛的妻子最終決定訴諸法律,向兩人求償40萬元,並要求丈夫履行切結書中的200萬元賠償承諾。法院考量雙方社會地位和經濟狀況後,判決阿勇與小詩須連帶賠償8萬元,阿勇另須依切結書賠償200萬元。此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