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表示,桃園市某營造公司自行宣布的10處停工工地中,有3案位於台北市中山區,目前均未超過法定施工期限。這3個建案分別為1案已完成主體結構,另2案則施工至6樓版及地下1樓版階段。
建管處已主動聯繫各案起造人及營造公司,強調在未變更承造人前,該營造公司仍為法定承造人,必須依建築法第63條規定負責工地安全維護,確保公共安全無虞。依法規定,承造人在施工期間(包含停工狀態)應持續監督工程安全,包括工地圍籬、擋土設施、施工架等臨時構造物的穩固性,並防範墜落、倒塌或土石崩塌等風險。
建管處指出,若因安全管理疏失導致鄰損或公安事故,承造人將依法負起賠償及行政責任,最重可處新台幣9萬元罰鍰並勒令停工。目前建管處已派員加強巡查該公司在台北市的工程,若發現安全措施不足,將立即要求改善。
建管處也提醒工地周邊民眾,若發現異常情況如地面裂縫、擋土壁變形等,請立即通報1999市民熱線,建管處將派員前往協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