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法官在審理一起超商性騷擾案件時,透過監視器畫面比對,發現被控性騷擾的鎖匠與實際犯案者有明顯外型差異,最終判決被告無罪。
根據判決書內容,去年6月3日凌晨2點多,一名女店員在北市一家超商獨自上班時,遭一名男顧客言語騷擾並從後方環抱襲胸,還用下半身頂撞她的臀部。警方根據現場附近約60公尺處經營鎖店的鎖匠為嫌疑人,並獲被害人指認,加上手機基地台定位與事發超商重疊,檢方因此將鎖匠以性騷擾罪名起訴。
然而,被告鎖匠堅稱案發時他正在店內睡覺,並未外出。法官勘驗監視畫面後發現,犯案者頭髮烏黑濃密,穿短褲,小腿膚色偏白且無傷痕,沒有佩戴眼鏡。相較之下,被告鎖匠戴眼鏡、髮色斑白且頭頂中心往後頸明顯微禿,雙腿還遍布陳舊傷痕、膚色不均。
鎖匠表示自己從少年時代就近視戴眼鏡,後來罹患糖尿病及三高,雙腿有黑色皮膚病灶,因此幾乎不穿短褲出門。負責製作警詢筆錄的警員也證實,鎖匠到案時的髮量與出庭時相同,與監視畫面中的犯案者確有差異。
法官在比對證據後認定,鎖匠與犯案者的身體外觀明顯不符,且手機基地台定位無法證明犯罪,因此判決鎖匠無罪。此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