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三峽雙屯命案死囚沈文賓近日聲請再審,希望能將罪名由殺人罪改判為傷害致死罪,藉此避免死刑執行。高等法院於9日下午提訊開庭審理此案,沈文賓在庭上否認殺人意圖,並要求調閱手機基地台位置資料佐證。然而,高檢署當庭表示沈的辯詞缺乏可信度,且認為無調閱相關資料的必要性。
訊問結束後,沈文賓被還押看守所,法院將於近期以書面方式做出裁定。當媒體詢問沈是否害怕遭槍決時,他選擇保持沉默,未作任何回應。
憲法法庭去年雖判決死刑合憲,但同時限縮了死刑的構成要件,使法院判處死刑的標準更為嚴格。今年1月,法務部長鄭銘謙簽准死刑令,對2013年殘忍殺害前女友及其母親的王麟凱執行死刑,成為死刑釋憲後首位被槍決的死囚。目前台灣待執行死刑的人數為36人。
據了解,法務部將殘忍殺害兒童、老弱婦孺者,或殺害多人的案件,視為符合兩公約所定「情節最嚴重者」的規定。若死囚未在進行再審、釋憲或非常上訴程序,可能被列為優先執行死刑的對象。由於沈文賓曾殺害兩人,因此被視為可能的下一波執行對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