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阮姓房東將房屋出租給潘姓男子,後者在屋內飼養兩隻貓咪並購買了一台價值8千元的智能全自動貓砂盆。2023年5月,該房屋發生火災,房東依據消防局鑑定報告指出「無法排除電器設備、智能全自動貓砂盆電源線電氣因素(短路)引燃火災之可能性」,認為是貓咪抓壞電線導致火災,向租客、進口商及電商平台求償81萬餘元,但最終遭法院駁回。
房東主張,火災原因是貓砂盆電線絕緣披覆遭貓爪破壞,產生斷路電弧高溫引燃附近可燃物。房東認為,依照現今科技水準,已有防止貓抓咬電線的保護裝置,該產品設計不符合安全標準;同時,租客應預見貓的習性可能導致火災風險,卻未採取防範措施。
租客潘男則反駁,消防局鑑定書僅表示「無法排除」貓砂盆電線短路致災,並非確定原因,且貓砂盆電線上沒有明顯貓抓痕跡。潘男表示該產品已通過商品檢驗,他對產品有合理信賴,事發當天因工作不在家,出門前已確認設備運轉正常。
電商平台與進口商則主張,該貓砂盆已經過主管機關檢驗合格,符合專業水準與時下科技要求,且從未聽聞有「貓抓壞電線造成短路起火」的案例。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雖然火災確實由電器短路引起,但房東未能提出足夠證據證明是貓抓壞電線所致。法院表示,租客在不在家時使用貓砂盆是為維持整潔、避免氣味溢散,屬合理使用行為,頂多構成輕微過失;而電商平台與進口商銷售的產品已有合規認證,具備符合期待的安全性。最終,法院駁回房東的求償請求,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