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陽技術學院停辦近三年後,高教工會於今日提出嚴正質疑,指出學校董事長劉石純與董事陳正勳等人近期向教育部申請將學校改組為「社會福利基金會」,疑似意圖繼續掌控價值高達17億4827萬元的校產。
高教工會強調,劉石純與陳正勳兩人已被法院判決與前宜蘭縣長林姿妙共同觸犯貪污圖利罪,不適合主導公益事業的改組工作。工會呼籲教育部審慎處理此案,不應為不適任人士護航。
位於宜蘭頭城的蘭陽技術學院於110年3月宣布全面停招,當時董事會曾公開承諾「不會強制學生轉學,會尊重學生決定」。然而僅一年後,學校便自行宣布停辦退場,導致逾百名學生無法在原校畢業,被迫轉學或輟學,成為東台灣私校退場的負面案例。
高教工會指出,蘭陽技術學院的退場並非因財務困難,而是為規避111年實施的《私校退場條例》中校產歸公的規定。學校停辦後仍擁有17億4827萬元的土地建物財產,足以維持正常辦學並保障師生權益。
工會強調,這些校產自1966年由創辦人林才添等人捐贈創設以來,是歷年師生共同努力及政府補助累積而成,並非個人私產。然而,董事會卻視其為私產,不僅提前停辦,還拒絕解散法人歸公,轉而提出改辦「社會福利基金會」的方案。
高教工會呼籲,私校退場後若要用於社福目的,應先解散原有董事法人、將剩餘校產歸公處理,由政府規劃適當用途或公開招募專業團隊進駐。考量東台灣高教資源不足,若將校產捐贈予公立學校或政府機關,將能更有效造福在地學子,促進社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