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保險法修正案,明定解約金低於14萬6730元的壽險保單不得扣押或強制執行。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5日表示,將與銀行局、壽險公會及銀行公會成立專案工作小組,向各銀行宣導修法重點,並督促銀行對於符合豁免條件但仍在扣押中的保單,儘速向法院申請撤銷。
根據新修正的保險法,債務人的壽險契約解約金若低於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2倍計算的6個月金額中最高標準者(目前為台北市標準,約新台幣14萬6730元),將不得扣押或強制執行,保障民眾基本保險權益。
蔡火炎指出,金管會除了將向銀行及其轉投資的資產管理公司宣導依法不得扣押的保單外,也會與司法院、各執行法院、法務部等單位研商加速撤銷扣押保單的一致處理作法。此外,保險法修正後,金管會還將配合發布相關公告或子法,包括公告推動提升基本保險保障政策、訂定保險業作業委託他人處理的子法規範,以及公告可透過保險經紀人向國外保險業投保的保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