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日前修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新規定明確禁止食品從業人員在調理即食食品時,手部同時或接續接觸金錢或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物品。針對此項規定引發的疑慮,衛福部長邱泰源5日在立法院表示,衛福部將以輔導為優先,請民眾及業者安心。
此次修正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包含9大重點,其中也規定外送員取得及交付食品時,不得吸菸、嚼檳榔或嚼口香糖,且食品應完整包覆。違規者經限期改正仍不改正,將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的質詢中,多位立委對新規定表達疑慮,認為可能對小吃攤販造成困擾。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質疑新規範是否有宣導期,以及是否徵詢過相關攤販協會意見。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則建議應先宣導再裁罰,並推廣無接觸點餐機器。
對此,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解釋,新規定去年已預告,至今已超過1年,但預告期間未收到任何回應。他強調,雖然規定已正式實施,但會優先輔導業者,若衛生局查到攤商違規,只要業者願意改正就不會受罰。針對一人攤商可能面臨的執行困難,食藥署將持續輔導直到業者能夠配合,例如推廣使用夾子、戴手套或客人自行找零等方法,並計劃與相關協會討論更適合的作法。
邱泰源表示,新規定是希望台灣的食品衛生能夠逐步提升,衛福部將與業者共同維護食品安全,並支持在國情允許的情況下推動無接觸點餐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