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已婚周姓男子在婚姻期間與兩名外籍女性發展不正當關係,並協助其中一名女子以「口技教母」藝名販售私密照片及媒介性交易,嚴重侵害配偶權,導致婚姻破裂。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周男需賠償前妻小美(化名)精神慰撫金新台幣60萬元及遲延利息。
根據判決書,小美與周男於2018年12月結婚,育有兩名未成年子女,雙方於2024年9月協議離婚。婚姻期間,周男透過交友軟體結識一名外籍女子,謊稱自己單身並以結婚為前提展開交往。周男不僅與該女子多次發生性行為,還幫她取藝名「口技教母」,協助其進行性交易並在Twitter上販售其裸照牟利。
此外,周男還與另一名印尼籍女性交往,導致該女性懷孕後進行人工流產。周男同樣拍攝並販售該女子的裸照。小美因此向法院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要求賠償80萬元。
周男對大部分指控不爭執,但否認販售裸照及媒介性交易的行為。他表示目前因健康問題待業,經濟狀況不佳,且持續支付子女每月至少2.4萬元的撫養費,認為賠償金額過高,希望能分期給付。
法院認定周男的行為已逾越婚姻契約應有的誠信義務,足以破壞婚姻關係及家庭幸福,考量雙方身分、經濟狀況及相關事證後,判決周男需賠償小美60萬元,並自2024年4月22日起按年息5%支付遲延利息。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