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今日清晨針對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涉貪案提出羈押禁見聲請。檢方指出,陳歐珀在105年至109年立委任期內,涉嫌收受聯興國際物流公司不正利益,並利用立委職權透過召開協調會、公開質詢等方式,提出多項法案或修正案為業者謀取利益。
據檢廉調查,107年間一艘貨輪在基隆港不慎撞毀聯興公司的貨櫃與機具,因當時商港法未將私人貨運公司納入管理範圍,聯興公司因此請託陳歐珀協助。北檢昨日已指揮廉政署搜索陳歐珀、聯興物流前負責人洪姓男子等人的住所與公司,並進行約談。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陳歐珀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或不正利益、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及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或湮滅證據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同案被告中,陳歐珀妻子徐慧諭以80萬元交保,其他被告包括洪姓被告300萬元交保、許姓被告30萬元交保、葉姓被告10萬元交保,另一名洪姓被告則以50萬元交保,其餘人等均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