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一名30多歲彭姓男子於2023年12月9日傍晚6點多,騎機車在學甲區中山路闖紅燈,撞上違規穿越快車道的莊姓婦人,導致莊婦傷重不治。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處彭男7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根據調查,事發當時彭男騎機車沿學甲區中山路由東往西行駛,在中山路72之1號前切換快車道時,未注意車前狀況便闖紅燈通過路口。同時,莊姓婦人正由北向南步行,違規穿越快車道,兩人因此相撞。莊婦被送往佳里奇美醫院急救,但因頭部、胸部撞傷骨折、內出血、頸椎骨折及重度氣血胸等嚴重傷勢,於當晚近9點宣告不治。
法院審理指出,車禍鑑定委員會認定彭男闖紅燈與莊婦未走行人穿越道都是肇事原因。雖然彭男在警方到場時承認自己是肇事者,符合自首要件可減輕其刑,但因其違規闖紅燈導致莊婦喪命,且至今未與受害人家屬就賠償金額達成共識,法院因此判處彭男7個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