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台電蔡姓技術員因涉嫌詐領250元外勤費被控詐欺,經過長達2年半的審理,最終被台南地方法院判處4個月徒刑。案件審理期間,由於法官將8位證人分開傳訊,導致已調職至澎湖的蔡男與台北的辯護律師陳崇善必須多次往返台南出庭。
根據案情,2019年7月,當時在台電新營營業處服務的蔡男,雖然下午未實際出勤維護線路,但月底仍領取了250元外勤費。此事經監察院與台南市調查處調查後移送,台南地檢署依詐欺取財罪提起公訴。
審理過程中,蔡男堅稱「下午有出勤」並提供照片、月報表及LINE截圖作為證據。然而,合議庭發現蔡男不僅預先製造證據掩飾未出勤事實,還使用舊照片佯裝有出勤,且有人證指出蔡男當時實際上在倉庫玩手機。
辯護律師陳崇善曾要求一次集中訊問全部8名證人,但法官考量完整交互詰問與休息時間至少需6小時,決定分批傳喚。由於蔡男已調職澎湖,律師則在台北執業,兩人因此必須往返台南至少8趟,律師質疑法官藉程序「教訓」被告,三度聲請法官迴避,均被駁回。
台南地院對此回應,應尊重法官對審理程序的考量,並強調分批傳證合乎工作負荷,且法官與被告間並無恩怨。全案最終於今年5月判決,依詐欺取財罪判處蔡男4個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