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峽區19日發生重大車禍,造成3死12輕重傷的78歲余姓肇事駕駛,經多日治療後於今天(31日)上午因多重器官衰竭不治身亡。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市府已在第一時間啟動假扣押程序,並要求警方完成調查後對外說明,以還受害者公道。
三峽警分局副分局長林子翔指出,車禍調查工作已詳盡進行,包括現場鑑識、監視器畫面、行車記錄器、運安會調查報告及相關人員筆錄等證據,將全數移交地檢署。新北地檢署表示,目前將優先安排相驗余男遺體,並在收到完整卷證後儘速依法偵結。
針對民事賠償問題,市府法制局長蔡庭榕表示,已於5月22日完成假扣押聲請,並由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出具保證書,替代家屬擔保金,減輕受害者負擔。律師林思宇解釋,雖然余男已死亡將獲不起訴處分,但其生前產生的侵權賠償責任仍然存在,將由繼承人繼承其債務,並可從遺產中償還。此外,責任險部分依保險法規定,保險契約仍為繼承人利益而存在,受害人仍可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新北地檢署已安排律師協助死者家屬及被害人,並強調若有人協助肇事者脫產,檢方將嚴厲究辦,以維護受害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