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江姓女子與李姓丈夫結婚約8年,育有一名未成年兒子。由於李男嗜賭成性並積欠大筆債務,於2024年6月起為躲避賭債而失蹤,與妻兒斷絕聯繫,導致江女被迫獨自承擔照顧兒子的責任。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此離婚訴訟時,未成年兒子出庭作證表示,自己與母親的依附關係遠比與父親的關係緊密。法院調查發現,李男並未出國或入獄,純粹是為躲債而人間蒸發,已近一年未與兒子有任何接觸。
法院認為,李男的行為已使夫妻間誠摯相愛的基礎動搖而不復存在,且考量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判決准許離婚,並裁定由江女單獨行使負擔兒子的權利義務。此判決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