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涉及線上博弈及地下匯兌案件,新北地方法院於今日下午宣判,處以11年8個月有期徒刑。郭哲敏的辯護律師張慶宗對此判決表達高度遺憾,並指出調查過程存在多項瑕疵。
張慶宗律師強調,本案缺乏實質證據證明郭哲敏的出資行為,沒有金流證明、相關對話記錄、群組通訊或通聯紀錄,僅憑證人指證即做出判決。此外,辯方多次聲請傳喚關鍵證人,但法院均以案件即將宣判為由予以駁回。
律師進一步質疑法院依據銀行法第125條之1所做的判決基礎。他表示,法院採信的Excel帳冊表格存在諸多問題,辯方希望送交會計師公會鑑定,但法院同樣以結案為由拒絕進一步調查。張慶宗認為,在證據不充分的情況下,判處郭哲敏如此重刑實屬不當。
關於判決認定的35億多元犯罪所得,張慶宗表示完全缺乏證據支持。他已表明將在收到判決書的第一時間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