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近日對一名鄭姓男子提起公訴,原因是他今年1月在酒後干擾桃園市第4選區立委萬美玲罷免連署站的活動進行。
根據檢方調查,鄭男於1月30日下午在桃園區延平公園飲酒後,發現有志工正在進行罷免連署活動,隨即上前干擾。他不僅要求志工離開,還抬起連署桌用力放下,並多次叫囂「不爽啦」、「連署齁,可以在這邊嗎」、「叫警察來」等語,離去時還揚言「翻桌啦」,導致志工報警處理。
檢方表示,公職人員選罷法中「妨害他人為罷免案之提議罪」的立法目的是保障罷免案的自由進行。鄭男的行為不僅間接侵害志工身體,其言語也針對罷免連署活動本身,使民眾因擔心遭波及而不敢填寫連署書,已達到影響連署秩序的程度,因此依法提起公訴。
至於鄭男被提告的刑法恐嚇危安罪部分,檢方認為其言行並無明確且具體加害的意思,現場有多名志工且鄭男僅一人,客觀上不足以讓一般人感到威脅或不安,因此此部分犯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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