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27日裁定民眾黨前黨主席柯文哲等4名被告自6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維持禁止接見、通信。民眾黨當晚發表聲明,對此裁定表達強烈不滿與無法接受。
民眾黨在聲明中指出,北院延押理由書中找不到任何繼續羈押柯文哲的具體事證,僅充斥空洞籠統的形容詞,且似乎套用「萬用例稿」複製貼上,一句晦暗不明的說詞即裁定繼續延押,嚴重違反刑事訴訟法的羈押規定。
聲明進一步表示,合議庭忽視前幾次開庭中已顯示的事實,即多項檢察官偵訊時透過不正訊問所取得的筆錄,在證人交互詰問時已被證明不堪一擊。多名證人均證言柯文哲從未針對京華城容積獎勵下指導棋,一切都是根據都委會審議結果,依法辦理施行公告。
民眾黨強調,柯文哲多次在法庭上表明「不可能逃亡,否則台灣民眾黨就毀了」,加上柯文哲年邁母親重病,更證明他不可能棄之不顧。然而北院仍以「趨吉避凶是基本人性」為由認定有逃亡之虞。民眾黨批評,相較於「綠色權貴一再輕易逃亡」,此種雙重標準嚴重損害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今年1月、3月間已兩度裁定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羈押禁見,此次為第三度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