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7歲的桂姓家政阿姨近日在直播節目中分享了她維護自身權益的經歷。2020年,她在離職時遭雇主以「2月只有28天」為由,扣除人民幣400元(約新台幣1670元)薪資。
桂阿姨當時質疑道:「那還有好幾個月是31天呢,這個錢你是不是得補給我呀?」然而雇主不僅斥責她無理取鬧,還威脅要告她。雖然雇主後來退還了200元,但仍有200元未歸還,這讓桂阿姨決定採取法律行動。
「不是我的錢,我一分不要;該是我的錢,我錙銖必較。」桂阿姨在律師協助下,準備好合約和聊天記錄等證據,向法院提出訴訟。經過調解,她在十多天後成功拿回了全部應得的薪資。「我拿回了屬於我的400塊錢,以及我的尊嚴。」桂阿姨表示。
此事在網路上引發熱議,許多網友支持桂阿姨的做法,認為她勇敢捍衛了自己的權益,同時也批評雇主的行為不合理,「連2天的錢都想坑,還請什麼保姆」、「違法成本太低了,太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