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今日對內政部警政署黃姓專門委員展開調查,該名專委被控於民國112年間以恐嚇手段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1000萬元債務。檢方指揮調查局與警政署督察室進行搜索並約談相關人士,最終黃姓專委以50萬元交保,並被限制出境及出海。
據了解,黃姓專委涉嫌以林姓女性友人名義向民間人士借款1000萬元,隨後透過口頭恐嚇方式要求債務人提前還款,可能觸犯恐嚇、強制等罪名。此案經警政署「自清自檢」後移送北檢偵辦。
北檢今日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搜索黃男、林女住處,並約談兩人及4名證人到案。檢察官複訊後,黃男以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林女及其他證人則請回。
對此,警政署回應表示,本案屬於「自清自檢」案件,警政署將持續積極推動風紀維護工作,對於員警涉違法違紀案件,均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原則,主動調查並依法嚴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