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王義川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時指出,消費者在餐廳訂位留下手機號碼後,一個月內收到該餐廳發送的優惠行銷簡訊,但消費者並未同意將個人資料用於行銷目的,質疑此行為是否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法制事務組組長林裕嘉回應表示,餐廳在訂位過程中收集手機號碼屬於必要的個資蒐集,但若要將這些資料用於後續行銷活動,則需要獲得當事人的額外同意。林裕嘉強調,訂位與行銷是兩個不同目的,若未經消費者同意便將訂位時留下的電話號碼用於發送行銷訊息,確實可能違反個資法規定。
王義川呼籲相關單位應明確界定不當利用個人資料的界線,並公布相關規範,讓民眾及商家有所依循。
同一場會議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代理主委陳崇樹也針對民眾收到罷免連署簡訊一事進行說明。陳崇樹表示,經調查發現,這些簡訊是由某行銷公司透過簡訊代發業者及三家電信公司發送。由於簡訊代發業者及行銷公司非NCC管轄範圍,已將調查結果移請經濟部及數位發展部依權責處理。
警政署則表示,已於5月3日受理民眾關於罷免簡訊可能涉及個資外洩的報案,目前由地方警察局積極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