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方法院近日審理一起婚姻侵權案件,一名已婚護理師與同院男醫師發展出超越同事關係的親密互動,導致護理師的丈夫提起訴訟,要求賠償精神損失。法院最終判決男醫師需賠償20萬元。
根據判決書內容,護理師的丈夫表示原本與妻子婚姻關係良好,但自2022年起發現妻子與同院男醫師互傳親密訊息,內容明顯超出一般社交往來範圍。護理師在法庭上承認與該名醫師確實發生過多次親密關係,頻繁程度已無法記清具體時間與次數。
雖然男醫師未否認訊息的真實性,但主張無法證明具體互動次數,並質疑對方可能因情感變化而誇大內容。然而法院認定,兩人的互動已明顯超越同事或朋友關係,嚴重侵害婚姻信任與家庭基礎。
法官綜合考量雙方身分、年齡、經濟條件及事件對原告造成的精神傷害後,判決男醫師應賠償精神慰撫金20萬元,並自2024年11月22日起加計年息5%。法院同時駁回原告其餘超額請求,並表示若被告提供擔保,可免於假執行。此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