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日前駁回寶佳集團前執行長唐楚烈因眼疾手術請求暫停科技監控自拍臉部報到的聲請。法院考量唐楚烈現況並非無法辦理報到,若暫停將導致一段時間無法確認其行蹤,不利於訴訟程序的妥速進行。不過,法院同意新增醫院病房為限制住居地點,唐楚烈仍需維持每週五晚間6時至12時間,以個案手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並同步傳送至監控中心的方式向高院報到。
唐楚烈涉及勞動基金炒股案,被控與投資主管邱裕元等人為使寶佳集團從中賺取差價利潤,選定遠東百貨股票作為標的,透過高買低賣、「相對成交」及散布流言等方式非法操縱遠百公司股價。案件源於2020年7月,邱裕元為尋求外部資金承接寶佳集團欲出脫的大量遠百股票,接觸時任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組長游迺文,後者則希望藉寶佳集團的政經影響力提升自己官位。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寶佳集團因游迺文、唐楚烈及邱裕元違法行為所獲犯罪所得共計新台幣5億3879萬6150元,判處游迺文9年徒刑、唐楚烈及邱裕元各8年徒刑。案件目前上訴至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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