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計劃成立「歷史文化場域經理平台」,並擬定相關自治條例,以加強對當地豐富歷史文化場域的永續經營與專業管理。根據台南市文化局統計,目前台南符合特色歷史老屋超過2000棟,屋齡超過50年的老屋更達9萬餘棟,保存與活化需求迫切。
台南市文化局表示,雖然「台南市歷史街區振興自治條例」已於民國101年公布施行,推動歷史街區傳統建築群和周邊環境保存活化,並結合私有老屋形塑城市文化價值,但面對龐大的老屋數量和日益複雜的都市開發壓力,文化資產管理面臨更大挑戰。
為此,文化局計劃以專業經營能力的行政法人型態設立「歷史文化場域經理平台」,整合公私資源,負責歷史文化場域的整體規劃、營運及推廣,深化文化價值,推動地方文化永續發展。
這項平台設置計畫已歷經多場專家座談、公聽會及跨局處協調討論,並獲文化部支持。文化局預定7月再舉辦2場公聽會,同時「台南市歷史文化場域經理平台設置自治條例」已於近日進入為期7天的法規預告期,市民如有建議或疑問,可於預告期間以書面方式向文化局陳述或電話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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