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近日表示將查處唱和中共統戰言論的台灣藝人,其中歐陽娜娜被列為第一波重點調查對象。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解釋,此舉「懲罰其實是一種支持」,目的是讓藝人在大陸發展時有理由拒絕中共要求,「不是為了懲罰,是要讓藝人有比較自由的空間」。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指出,對於特定配合中共對台操作的藝人,若調查屬實將依法開罰。他質疑:「怎麼去了大陸發展後,回頭來威脅這塊土地,要消滅中華民國、矮化台灣,或配合軍演恫嚇台灣?我們認為這都非常不當。」梁文傑補充,若藝人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1,將處以10萬至50萬元新台幣罰鍰,且無法透過經紀公司卸責。
此消息在微博引發熱議,「歐陽娜娜或被罰10萬到50萬新台幣」的話題24小時內獲得1.1億觀看次數,討論量達1.6萬。大陸網友紛紛力挺歐陽娜娜,有人留言:「把罰款名單發出來,我看看誰不在裡面」、「我們要感謝台灣當局,幫我們確認了哪些藝人的政治立場足夠堅定,對這些藝人我們應該大力支持。」
也有網友對罰款金額表示不以為然:「歐陽娜娜一年在大陸能賺6000萬人民幣(約2.5億元新台幣),傻子都知道怎麼選」、「才罰這麼點錢看不起誰呢?人家看到以為我交不起罰款」。值得注意的是,歐陽娜娜日前才獲聘江西吉安文化旅遊大使,在大陸發展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