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財政局長陳榮貴於市議會專案報告中表示,今年首度實施的囤房稅2.0新制出現系統勾稽問題,導致約千件已設立戶籍的自住房屋被錯誤歸類為非自住房屋,稅捐處將重新核定稅單並展延繳納期限,已繳納的民眾將獲得退稅。
陳榮貴指出,房屋稅2.0新制上路後,許多民眾前來洽詢被課以非自住稅率的案件。這些案件主要包括「舊制為自住房屋」但未在今年3月24日前設立戶籍、「舊制為非自住房屋」及「113年7月1日後新取得之房屋」,依規定應在設立戶籍後向稅捐處申報。截至5月9日,未設籍或未申報等核課無誤的案件約有2萬多件。
另一個引起爭議的問題是,同一社區內同時擁有自住房屋及領有單獨權狀停車位的民眾,其停車位被列為非自住房屋,影響約9000多件。依現行規定,領有單獨權狀的停車位視為一戶房屋,需設籍才能按自住房屋課徵,但這與一般社會觀念不符。對此,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卓冠廷表示,財政部已明確說明,不論車位是否有單獨權狀,認定上都應隨主建物,若主建物是自住,車位就應是自住,財政部將主動函釋供地方政府遵循。
針對議員質疑台北市有5萬多件錯誤稅單,而新北市僅有1000多件的差異,陳榮貴解釋,新北市直接使用財政部系統,而台北市則是將資料下載到自己的系統,可能因系統問題造成數字差異。
多位市議員也指出市府宣傳不足的問題,建議應積極進入社區宣導,並與里長等民政系統合作。對此,陳榮貴承諾將加強宣導工作,以維護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