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將陸寄居蟹列為「國家指定天然紀念物」,未經許可禁止捕撈或持有。今年4月,兩名台灣籍男子因非法持有998隻陸寄居蟹,在日本宮古島被警方逮捕,各被處以20萬日圓(約新台幣4.1萬元)罰款。
根據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那霸分處13日在臉書發布的消息,黃姓及林姓台灣男子因違反《文化財保護法》被拘留17天,繳納罰金後才獲釋。這已非首例,去年10月,另一名台灣籍吳姓男子也因在宮古島捕捉陸寄居蟹被逮捕,同樣被罰20萬日圓。
據日本媒體報導,由於某些國家興起飼養寄居蟹的風潮,具紫色甲殼的陸寄居蟹單隻市價可達1至2萬日圓,導致不少外籍人士冒險在日本非法捕捉以牟取暴利。
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那霸分處特別提醒國人,勿在日本境內任意捕捉或採集動植物,包括砂石、貝殼、珊瑚等也不可隨意撿拾攜帶出境。此外,釣魚活動也有地點及魚種限制,建議向當地漁會或釣船公司確認相關規定,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