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一名已婚女性近日向法院提出訴訟,指控丈夫阿哲(化名)與在酒店工作的女子小美(化名)發展不正當關係。根據法院判決,阿哲與小美被裁定需連帶賠償原告20萬元,案件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原告表示她與丈夫原本婚姻關係穩定,但小美明知阿哲已婚仍與其發展不正當關係。證據顯示,兩人在2024年1月間曾互傳「想你了」、「想我就來」、「愛我的話就進來」等曖昧訊息,並有性行為發生,嚴重侵害原告的配偶權,因此向法院提出80萬元的賠償請求。
在法院審理過程中,阿哲雖經合法通知但未出席言詞辯論,也未提出任何書面聲明。小美雖提交民事答辯狀,但僅陳述個人經濟狀況及無調解意願,並未針對損害賠償部分進行答辯,反而指控原告對她有恐嚇、侮辱等行為。
法官審理後認為,原告提出的對話紀錄、求證對話及社群媒體動態等證據足以證明其主張。由於被告雙方未有效爭辯,依法視為自認。考量雙方身分、地位及經濟狀況等因素,法院最終判決阿哲與小美應連帶賠償原告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