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8日發布新聞稿強調,為保障學生健康與校園食品安全,學校營養午餐一律採用國產在地肉品,並透過多重把關機制,多年來從未查獲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進入校園。
根據「學校衛生法」規定,「學校外訂盒(桶)餐採購契約範本」明確要求所有肉類必須使用具CAS台灣優良農產品標章、產銷履歷標章,或具國產生鮮豬肉追溯與禽肉溯源的產品。肉類加工品同樣須使用國產在地的合格來源,嚴禁混用進口肉品。
教育部自111年5月起推動「三章一Q」午餐補助方案,鼓勵學校優先採用國產、可溯源與有機認證食材。一般學校每人每餐補助新台幣10元,偏遠學校則補助14元,且僅有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的學校才能獲得補助。
在驗收機制方面,學校每日由專人驗收午餐食材,並於當日公告主食材原料、品名、供應商及肉品產地資訊,同時要求廠商提供出貨證明,供機關隨時抽查。若查獲未依規使用國產肉品,或有混充、假冒情形,將依契約記點、開罰,情節嚴重者將終止契約。
教育部表示,在政策推動與地方政府積極配合下,多年來未曾發生違約使用進口豬肉的情況,也從未查獲學校午餐使用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教育部將持續督促各縣市政府落實食安查察機制,強化日常監督,守護校園學童的飲食安全與健康,請家長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