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嘉義市長期爭取的「嘉義大眾捷運系統藍線建設計畫」經費分攤問題,行政院長卓榮泰5月6日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中央可以負擔372億元工程款,地方政府僅需負責約1.6億元用地費。嘉義市政府隨即對此表態,市長黃敏惠於5月7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市府願意全額負擔用地費用,期盼與中央攜手合作,儘快實現這項延宕20餘年的重大建設。
記者會上,黃敏惠在副市長林瑞彥、嘉市議長陳姿妏及多位議員陪同下,播放了國民黨立委林倩綺質詢卓揆的片段影片,特別強調卓揆表示「中央可以負擔372億」的部分。黃敏惠澄清,過去並非「談不攏」,而是雙方對經費分攤有不同認知。她進一步表示,嘉義市願意負擔約0.66億元的用地費,甚至願意承擔嘉義縣應負擔的0.94億元用地費,若嘉義縣不願參與。
嘉市議長陳姿妏也表示,議會將全力支持這項對嘉義發展至關重要的建設。嘉市交通處長許啟明則解釋,嘉市爭取輕軌藍線由中央主政並全額負擔的主張,是基於2005年行政院核定的高鐵嘉義站聯外BRT執行方案,當時即有指示交通部「參考本路廊運量之成長情形,再適時提出輕軌計畫」。
然而,交通部鐵道局的立場是捷運建設原則上屬於地方權責,建議嘉義參考其他縣市模式推動,並表示將提供相關協助。目前嘉義輕軌藍線可行性評估已送中央審查,中央回文要求嘉縣、市政府負擔自籌款,其中嘉市需自籌68億元,嘉義縣則需負擔18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