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婦人日前在中區台灣大道與自由路口過馬路時,被目擊刻意在斑馬線上放慢腳步,並緩步踩在白線上前進,甚至需張開雙手保持平衡。此舉導致一輛準備右轉的公車被迫在路口等候約30秒才能通行,整個過程被民眾拍下並上傳至網路。台中市第一警分局表示,目前尚未接獲相關報案,但經檢視影片後認為,該婦人行為疑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即「行人在交通頻繁的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
台中市一名婦人日前在中區台灣大道與自由路口過馬路時,被目擊刻意在斑馬線上放慢腳步,並緩步踩在白線上前進,甚至需張開雙手保持平衡。此舉導致一輛準備右轉的公車被迫在路口等候約30秒才能通行,整個過程被民眾拍下並上傳至網路。
台中市第一警分局表示,目前尚未接獲相關報案,但經檢視影片後認為,該婦人行為疑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即「行人在交通頻繁的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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