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近期發生房屋稅2.0新制實施後,部分自住房屋被誤列為「非自住」導致稅率提高的問題。財政部次長李慶華表示,台北市在自住與非自住房屋資料轉換過程中出現問題,預估有5萬多份稅單需要重新印製。
根據今年5月開徵的囤房稅2.0新制,全國僅持有1間自住房屋且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者,可享有1%的優惠稅率;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持有2至3戶自住房屋,適用稅率為1.2%。相較於非自住稅率區間1.5%至4.8%,自住稅率優惠明顯較多。
台北市稅捐稽徵處說明,此次系統設定問題主要影響自住房屋所屬地上停車空間,導致這些空間被錯誤地以非自住住家用稅率(2%)計算。大部分受影響戶的稅額增加約100至200元,少數因地上停車空間規劃特殊者可能增加千餘元。
為保障納稅人權益,稅捐處將於5月中旬陸續重新寄送更正後稅單,並同步延長繳納期限至6月30日。稅捐處強調,若民眾已繳納房屋稅,溢繳部分將於6月底前主動退還,納稅人權益不會受到影響。
此外,稅捐處也表示,部分原屬全國單一自住稅率1%的房屋,若因新增持有戶數而不符合單一自住條件,或新符合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的情況,系統也需要調整設定,相關稅單將重新寄發,已繳納者稅捐處會主動辦理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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