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今日通過教育部擬具的「青年基本法草案」,將送交立法院審議。此法案旨在協助青年自我實現及保障青年權益,建立共存共榮的世代關係。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青年是國家重要的人力資源,政府應以青年為主體,從青年觀點全面考量政策規劃,有效促進青年在各層面的發展,並保障青年參與公共事務的機會與管道,培養具民主素養的新時代青年,成為健康堅韌的世界公民。
「青年基本法」草案共28條,主要重點包括:定義青年年齡為18至35歲,但保留政策適用的彈性;全面保障青年在環境永續、教育、就業、創業、居住、育兒、健康、平權、運動、藝文、經濟獨立、金融素養、公共參與、國際交流及數位科技等多方面的權益;要求各級政府建立青年事務行政體系;每四年擬訂青年政策白皮書;以及在行政院及地方政府設置青年事務發展會報,負責審議、協調、推動及督導青年相關事務。
卓榮泰強調,教育部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及社會各界溝通,爭取支持,期望早日完成立法程序,建構更完善的社會公共支持體系,促進青年多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