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任職於彰化縣消防局的陳姓官員,被前妻A小姐指控與其警官姊姊共同製造假債權、強迫離婚並騙取財產。A小姐表示,前夫陳錦龍約三年前突然搬回老家,大幅減少家庭生活費,甚至在她父親病逝後切斷住處水電,似乎意圖逼迫她和孩子搬離。
A小姐原本希望透過離婚訴訟迫使前夫出面溝通,卻在首次調解會上遭遇意外。當天不僅陳錦龍出席,連同在桃園市警局刑事鑑識中心任職的姊姊陳慧娟及在消防署訓練中心擔任科長的姊夫周鴻呈也到場。陳慧娟在會中強勢要求A小姐簽字離婚,並支付600萬元購買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子。
更令A小姐震驚的是,她後來發現陳錦龍在調解會前一個月已申請房產權狀遺失,並在法定公告期滿後立即申請新權狀,同時設定了400萬元抵押債務,債權人竟是陳父。A小姐認為這是明顯的偽造債權行為。
離婚後,雙方協議輪流照顧孩子。然而去年6月,陳錦龍和姊姊帶著孩子突然回到A小姐住處挑釁,導致母子三人情緒崩潰。孩子目睹整個過程,甚至拿手機錄下證據。A小姐痛批前夫和大姑不僅知法犯法,還將孩子當成離婚爭產的工具。
目前,A小姐在塗銷抵押權登記的官司一審已獲勝訴,法官認為無法證明債權存在。但撤銷調解結果的訴訟因有簽名為證而敗訴。A小姐表示,無論官司結果如何,她只想讓社會大眾知道這對警官姊弟的真面目,為自己和孩子討回公道。
對於A小姐的指控,陳慧娟透過桃園市警局回應,表示A小姐要求每月12萬元贍養費不合理且無力給付,並指A小姐在相關訴訟均敗訴,認為這是惡意抹黑行為。陳錦龍則未對此事做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