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入廣告中...

持有586段兒少影像再成併案重點 黃子佼案高院續審

藝人黃子佼(中)6次出庭都統一穿著。 藝人黃子佼(中)6次出庭都統一穿著。

藝人黃子佼因涉及持有2259個兒童及少年性影像,一審遭判刑8個月,並處新台幣10萬元罰金,全案進入二審程序。檢方日前再將部分因被害人身分未明、未提告而被退件的案情移送高等法院併案審理,當中涉及12名未成年者,總計586個影像檔案。

一審法院指出,黃子佼自民國103年2月12日註冊加入名為「創意私房」的網路論壇,成為會員後,陸續透過該平台購得大量不法性影像。經比對確認,涉案影片中至少包含35名兒少,年齡分布於10至17歲之間。

儘管黃子佼過往並無犯罪紀錄,他在偵查階段也承認涉案,但一審法院認為其後於開庭過程中翻供,否認犯行,無法認定其有悔意,加上並未與任何被害人或提告人完成調解,法院因此未予輕判。

台北地院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中「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罪」,判處黃子佼8月徒刑,另科10萬元罰金,罰金部分如無力繳納,得以每日1,000元折抵服勞役。

針對未納入一審判決的部分,台北地檢署說明,這些影像雖因部分受害者身分未確認、未報案而被退件,但根據檢方調查,這些資料與黃子佼一審中被認定持有的影像屬於同一持有行為,因此具一罪關聯,應併同審理。新增的12名未成年被害人所涉影像達586個,均將一併交由高院審理中。


現正直播
加入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