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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控告陳時奮誹謗案新進展:刑事判刑但民事免賠

新竹市停職市長高虹安與旅美教授陳時奮的法律爭議有了新進展。台北地院17日針對陳時奮向高虹安求償958萬元的民事案件做出判決,認定高虹安不構成誣告,判陳時奮敗訴。

此案源於2021至2022年間,陳時奮以筆名「翁達瑞」發表文章,指控當時參選新竹市長的高虹安博士論文涉及抄襲。高虹安隨後控告陳時奮涉嫌加重誹謗,指其發表「被論文指導教授李傑除名」等不實言論。台北地檢署後來不起訴陳時奮,認為其言論屬於對公眾人物的合理評論。

陳時奮獲不起訴後,反控高虹安誣告並提出民事求償。在刑事案件中,法院一審認定高虹安博士論文「確有大幅抄襲之情事」,判處高虹安10個月徒刑,目前上訴二審中。

然而,在民事求償案中,法官認為高虹安並未虛構或捏造不實內容來指控陳時奮,且陳時奮獲不起訴並不等同高虹安提告就構成誣告。法官還指出,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是否抄襲屬於可受公評之事,雙方都有表達意見的權利。

值得注意的是,高虹安目前因涉詐領立法院公費助理補助款,已被判處7年4個月徒刑並停止新竹市長職務,該案也正在二審審理中。另外,資策會控告高虹安博士論文抄襲的著作權案件,一審因提告逾期而判決公訴不受理,目前也在上訴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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