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市森林公園計劃調整入園收費制度,台東縣政府提案廢止原有的「台東縣森林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改以「台東森林公園入園收費及場地管理辦法」取代,同時將外縣市遊客入園費從現行的30元提高至80元,此舉引發縣議員對觀光發展的擔憂。
根據現行自民國106年實施的管理自治條例,台東當地居民入園免費,而外縣市遊客則需支付30元入園費。在縣議會近期舉行的臨時會中,縣府農業處提出廢止原條例並制定新管理辦法的提案。
民進黨籍縣議員簡維國於質詢中指出,從法律位階來看,自治條例高於自治規則,變更法規形式可能有規避議會監督之虞。他特別質疑將入園費調漲至80元的合理性,認為縣府未提出充分理由說明此調整是為了保護生態或增加收入。
簡維國進一步表示,台東觀光業仍未從去年花蓮強震的影響中完全恢復,此時調高票價可能會進一步打擊觀光產業,甚至排擠遊客在當地的其他消費,建議縣政府應暫緩調漲計畫。
對此,台東縣農業處林務保育科長李志鵬回應,森林公園自106年開始收費以來,物價已有顯著上漲,加上公園面積近300公頃,管理維護和人事成本負擔沉重,因此有必要調整入園費。他表示,80元的新收費標準是經過與其他公園比較分析後所訂定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