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出價下斡旋金談看看,但過程中想再多考慮,該怎麼辦?有讀者案例是,仲介建議出斡旋金,沒想到屋主馬上點頭答應,斡旋金因而轉為定金,買方還想考慮之下,也擔心拿不回斡旋金。專家則解析,委託斡旋期間一般約定以3至7天較為普遍,消費者要瞭解,進行斡旋代表隨時可能成交,進入簽訂買賣契約的程序。
消基會董事暨房委會委員張欣民表示,買方要留意,透過仲介向屋主正式出價前,房仲是必須主動告知可透過「要約書」或「斡旋單」進行出價。
想出價買房,可選擇下斡旋金或要約書。圖/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攝影
「要約斡旋制度」源自「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不動產經紀業之規範說明」第9點,而公平會的規範說明中,也明確定義「要約書」與「斡旋金」。
(一)要約書:指載明購買不動產之意思表示,由不動產經紀業者向賣方提出承購價款、付款條件或其他要約條件之書面,而買方不預先交付一定金錢予不動產經紀業者。
(二)斡旋金:指不動產買方交付一定金錢予不動產經紀業者,委其代為向賣方協議交易。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不動產經紀業之規範說明」第9點提到,不動產買賣仲介,在向買方收取斡旋金前,必須告知斡旋金契約與內政部版「要約書」的區別及其替代關係;買方得選擇支付斡旋金或採用內政部版「要約書」。
相較「斡旋金」是買方交付給仲介,由其代為向賣方議價,展現出價誠意;「要約書」則是買方不須先支付現金,僅須於要約書上寫明總金額,若賣方在要約書上簽名確認出售,雙方即達成合意。
委託斡旋、要約期間通常為3至7日,按照內政部的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書範本規定,買方在要約期授權期限內有撤回權,也就是買方可不需理由,就能撤回斡旋,但若賣方已經在斡旋書上簽收,同意買方的出價售出不動產,買方就不能撤回斡旋。
委託斡旋、要約期間通常為3至7日,期間買方可不需理由撤回斡旋,但賣方若同意出售,就不能撤回。圖/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攝影
張欣民剖析,法律實務面,屋主同意斡旋價格,簽收斡旋單,就代表成交,斡旋金轉為定金,若購屋者反悔那麼斡旋金就會被沒收;同樣地,採要約書方式議價,不管是買方或賣方反悔,都必須賠償對方約定的總價一定比例的違約金,通常不超過3%。
至於買方若後悔了,斡旋金還能拿回來嗎?2024年內政部彙整的買賣糾紛案例當中,就有買方支付斡旋金後,買賣成交轉為定金,但後來買風因個人因素不願購買,經過申訴調解後則退還部分定金。
張欣民也提醒,有些屋主可能較看壞市場,願意現在就放手,買方一出價就成交,也會懷疑是否是之後可以買更便宜,因此建議購屋者在目前市場混沌之際,殺價力道可以加大,也避免下斡旋後,屋主點頭賣,自己後悔了,也擔心違約糾紛。
延伸閱讀→建商愛蓋、民眾愛買「這款房」!台中重劃區討論最熱的是「它」:符合首購接受度新青安真的會查!她踩到地雷慘了 網透露「各種手段」:查水電、就醫紀錄躲不過「金秀賢防治法」連署過關衝上國會成案將提高合法性交年齡揭弊媒體撰文消費爭議報導伸張新聞自由狠心飼主開車丟狗!謊稱不同犬隻遭打臉重罰1萬5千元還送辦泡泡瑪特爆甲醛、重金屬超標? 國外玩家:放兩三年驗仍超標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出價下斡旋金談看看,但過程中想再多考慮,該怎麼辦?有讀者案例是,仲介建議出斡旋金,沒想到屋主馬上點頭答應,斡旋金因而轉為定金,買方還想考慮之下,也擔心拿不回斡旋金。專家則解析,委託斡旋期間一般約定以3至7天較為普遍,消費者要瞭解,進行斡旋代表隨時可能成交,進入簽訂買賣契約的程序。
消基會董事暨房委會委員張欣民表示,買方要留意,透過仲介向屋主正式出價前,房仲是必須主動告知可透過「要約書」或「斡旋單」進行出價。
想出價買房,可選擇下斡旋金或要約書。圖/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攝影
「要約斡旋制度」源自「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不動產經紀業之規範說明」第9點,而公平會的規範說明中,也明確定義「要約書」與「斡旋金」。
(一)要約書:指載明購買不動產之意思表示,由不動產經紀業者向賣方提出承購價款、付款條件或其他要約條件之書面,而買方不預先交付一定金錢予不動產經紀業者。
(二)斡旋金:指不動產買方交付一定金錢予不動產經紀業者,委其代為向賣方協議交易。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不動產經紀業之規範說明」第9點提到,不動產買賣仲介,在向買方收取斡旋金前,必須告知斡旋金契約與內政部版「要約書」的區別及其替代關係;買方得選擇支付斡旋金或採用內政部版「要約書」。
相較「斡旋金」是買方交付給仲介,由其代為向賣方議價,展現出價誠意;「要約書」則是買方不須先支付現金,僅須於要約書上寫明總金額,若賣方在要約書上簽名確認出售,雙方即達成合意。
委託斡旋、要約期間通常為3至7日,按照內政部的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書範本規定,買方在要約期授權期限內有撤回權,也就是買方可不需理由,就能撤回斡旋,但若賣方已經在斡旋書上簽收,同意買方的出價售出不動產,買方就不能撤回斡旋。
委託斡旋、要約期間通常為3至7日,期間買方可不需理由撤回斡旋,但賣方若同意出售,就不能撤回。圖/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攝影
張欣民剖析,法律實務面,屋主同意斡旋價格,簽收斡旋單,就代表成交,斡旋金轉為定金,若購屋者反悔那麼斡旋金就會被沒收;同樣地,採要約書方式議價,不管是買方或賣方反悔,都必須賠償對方約定的總價一定比例的違約金,通常不超過3%。
至於買方若後悔了,斡旋金還能拿回來嗎?2024年內政部彙整的買賣糾紛案例當中,就有買方支付斡旋金後,買賣成交轉為定金,但後來買風因個人因素不願購買,經過申訴調解後則退還部分定金。
張欣民也提醒,有些屋主可能較看壞市場,願意現在就放手,買方一出價就成交,也會懷疑是否是之後可以買更便宜,因此建議購屋者在目前市場混沌之際,殺價力道可以加大,也避免下斡旋後,屋主點頭賣,自己後悔了,也擔心違約糾紛。
延伸閱讀→
建商愛蓋、民眾愛買「這款房」!台中重劃區討論最熱的是「它」:符合首購接受度
新青安真的會查!她踩到地雷慘了 網透露「各種手段」:查水電、就醫紀錄躲不過
「金秀賢防治法」連署過關衝上國會 成案將提高合法性交年齡
揭弊媒體撰文消費爭議報導 伸張新聞自由
狠心飼主開車丟狗!謊稱不同犬隻遭打臉 重罰1萬5千元還送辦
泡泡瑪特爆甲醛、重金屬超標? 國外玩家:放兩三年驗仍超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