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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案女子偶遇承辦警員遭不當觸碰 新北檢方依性騷擾罪起訴

新北市一名女子在報案後,於2024年11月在派出所附近偶遇先前承辦她跟蹤騷擾案件的葉姓警員,卻遭對方不當觸碰身體,新北地檢署近日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葉姓警員起訴。

據了解,該名女子於2023年向新北市警察局新莊分局某派出所報案,指控遭人跟蹤騷擾,案件由葉姓警員負責處理。根據起訴書內容,2024年11月上午,女子在派出所附近巧遇非值勤中的葉姓警員,女子指稱葉男主動摟住她的腰部,因此提出性騷擾申訴及告訴。

新莊分局曾對此事做出說明,表示葉姓警員當時非在服勤時段,葉男聲稱拍女子腰間只是想打招呼,但造成對方不適,對此深感懊悔並請求原諒。雖然葉男曾委託父親與對方律師商談和解,但最終未能達成共識。

新莊分局指出,此案已函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進行審議,刑事部分則送交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同時已將涉案員警調整服務單位。檢方表示,葉男在偵查過程中承認曾拍打該名女子背部靠近腰部的位置,因此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中「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觸摸身體隱私部位」罪嫌提起公訴。

如果您獲知有人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請撥打113保護專線(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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