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高雄大學一年級學生因信任學長而借宿其家中,卻在夜間遭到性騷擾。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判處該學長8個月有期徒刑,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根據判決書,大一學生(化名阿翔)與大四學長(化名阿宏)平時關係良好。2023年某日,因阿翔返家路途遙遠,阿宏邀請他留宿一晚。基於對學長的信任,阿翔接受了邀請。
然而,當晚洗澡後,阿宏開始談論色情話題並試圖觸碰阿翔的私處。儘管阿翔明確拒絕並表明自己的性向,阿宏仍持續騷擾,直到發現無法得逞才停止,並威脅阿翔不得將此事告訴他人。
由於擔心自身安全,阿翔當晚仍留在該處。隔天早晨,阿宏再次騷擾阿翔,使他不得不找藉口離開。事發一週後,阿翔向學校長官透露此事,案件才得以曝光。
法院調查後,依強制猥褻罪判處阿宏8個月有期徒刑。阿宏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但高雄高等法院認為其缺乏對他人身體自主權的尊重,且犯案後否認犯行、未向受害者道歉,態度不佳,因此駁回上訴。此案仍可上訴至更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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