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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櫃車駕駛國道滑手機釀連環追撞 判賠212萬元

一名羅姓男子受貨運公司委託駕駛貨櫃車運送貨物,在國道行駛期間因低頭滑手機而注意力不集中,導致連續追撞前方三輛車輛。事故造成貨運公司車輛嚴重損壞及營業損失,公司因此向羅男提出求償訴訟。

貨運公司表示,他們與羅男簽訂承攬契約,委託其駕駛公司曳引車運送貨物。然而,羅男在兩年多前執行運送任務時,因分心使用手機而未注意前方路況,造成連環追撞事故。此事故不僅導致曳引車毀損,還造成營業中斷損失,加上拖吊費用及車損賠償等支出,總計損失超過253萬元。

面對指控,羅男辯稱事發前已發現車輛板台煞車系統有問題並向公司反映,但公司未及時維修仍要求他按時載運貨物,才導致事故發生。然而,屏東地院法官檢視行車記錄器後認為,羅男確實在行駛過程中操作手機,視線明顯脫離道路,才導致發現前方車輛堵塞時來不及煞車。法官指出,若如羅男所述煞車早有問題,不可能安全行駛長距離後才出事,因此判定羅男應賠償貨運公司212萬餘元。此判決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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