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針對鍾文智案裁定未公告及送達爭議,於31日召開法官自律委員會進行調查。經過近6小時的討論,自律會最終決議建議院長以高院名義,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對審判長邱忠義及受命法官陳勇松進行評鑑,而陪席法官蔡羽玄則不予處置。
根據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自律會可決議不付處置或付處置。若決議付處置,可建議發命令促其注意、警告、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或建議司法院逕行移送監察院審查。此次審議重點在於是否構成法官法第6條第1項規定的不得任法官情形。
司法院先前於29日發布聲明,表示對合議庭違反相關程序部分,將依法官法第30條第2項第5款,調查法官是否違反辦案程序或職務規定,或有其他違失情形,並啟動究責程序,絕不寬貸。
此案引發社會各界關注,多個法律團體已呼籲高院啟動評鑑程序,並質疑合議庭在處理鍾文智科技監控裁定過程中的適法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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