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連一鮑魚」董事長鍾文智被重判30年5月定讞後潛逃,因未施行電子監控而成功脫逃,此事件引發各界對司法監督機制的質疑。劍青檢改今日發表聲明,強烈譴責高等法院及合議庭在事件爆發後試圖卸責並誣賴檢察官的行為。
劍青檢改指出,高院合議庭於去年10月9日針對是否延長電子監控開庭時,蒞庭檢察官曾兩度明確要求必須延長電子監控,但法官僅回應將以書面裁定通知,之後卻無下文。更令人質疑的是,審判長與法官在審理單上簽名後,竟以電話通知辯護律師帶同被告來拆卸監控設備,此行為被劍青檢改形容為「異常至極」。
事件曝光後,高院於3月13日迅速發布「澄清訊息」至記者群組,聲稱「當時受命法官問過最高法院、檢察官都回覆對於是否延長科控『沒有意見』」,試圖轉移責任。劍青檢改強調,這與事實完全不符,因檢察官確實曾兩度表示應繼續維持科技監控並反對解除,這些意見也已載明於筆錄中。
劍青檢改要求司法院查明高院「澄清訊息」的製發過程,並調查邱忠義審判長是否以高院發言人身分對外發言。同時,劍青檢改也請高院公布去年10月19日的開庭筆錄、審理單等完整卷宗資料,以還原真相。
更令人關注的是,高院合議庭於3月28日才上傳書記官製作的裁定書,但法官裁定日期卻填載為去年10月14日,延誤長達5個多月。邱忠義更對媒體表示這是「書記官執行層面的問題」,明顯試圖將責任推給書記官。為保護書記官作為關鍵證人的公正性,劍青檢改呼籲高院將其調離該合議庭,並妥善安排其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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