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市於17日發生一起槍擊尋仇事件,造成5人受傷。案發11天後,3名涉案槍手攜帶武器向屏東分局投案。屏東地檢署於30日發布新聞稿表示,檢方已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向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2名成年嫌犯,另1名未成年則送少年法庭裁定收容。
據屏東地檢署指出,28日晚間,2名李姓男子及1名未成年少年至屏東分局投案。警方逮捕3人並扣押1把XPA12霰彈槍、1把MK18步槍、1把QC10衝鋒槍及5發子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其中一名李姓男子涉犯刑法強制性交、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殺人未遂等罪嫌;另一名李姓男子則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殺人未遂罪嫌。檢方認為兩人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於30日凌晨向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未成年少年則由專案小組移送屏東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已裁定收容。
據了解,本案起因為傳播公司與萬丹地區菸酒行之間發生女子坐檯糾紛。17日凌晨,傳播公司人員前往菸酒行砸店,導致菸酒行外貨車受損。隨後雙方在屏東市瑞光南路狹路相逢,菸酒行人馬向傳播公司開槍,造成5名男子受傷。警方目前仍在持續追查主嫌及其他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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