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因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遭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併科10萬元罰金,且不得易科罰金。判決書揭露了黃子佼在特殊日子如生日、父親節等時間點,仍持續購買未成年少女私密影片的行為細節。
根據法院判決書內容,黃子佼自2014年起成為某偷拍論壇的高級會員,累計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涉及47名受害者。其中最年幼的受害者在拍攝時僅10歲。法院認定黃子佼的行為具有計劃性和持續性,非一時衝動所致。
判決書進一步指出,黃子佼在多個特定時間點下載建立非法檔案,包括2020年12月30日(其46歲生日當天)、父親節、母親節、聖誕節及農曆春節等節日。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他在2020年3月5日結婚前的最後一個單身生日,下載了10歲女童的不當影像,且婚後一週內又再次下載多名受害者的相關影像,顯示婚姻狀態並未改變其行為。
判決書還顯示,黃子佼共下載了197部涉及該10歲女童的不當影像,並為取得女童真實身分資訊,額外購買了其社群媒體帳號。相關檔案證實,該女童在13歲時仍持續受到侵害,穿著國中制服拍攝的影像也被黃子佼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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