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26日審查「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經過超過6小時的討論,朝野各黨仍未能就新增紀念日及調整節日放假規則達成共識,決定將相關內容保留至3月31日繼續審查。
本次審查以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提出的版本為主軸進行討論。在13條條文中,僅有4條取得共識並通過,包括條例名稱確定為《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明訂內政部為主管機關;規定紀念日或節日的放假日若適逢例假日應另行補假;以及移除事業單位可由勞資雙方協議調整放假與上班日期的規定。
牛煦庭會後表示,國民黨團經過黨內協商後,建議新增的國定假日包括9月28日的孔子誕辰紀念日(教師節)、10月25日的台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2月25日的行憲紀念日。此外,小年夜也計劃從現行的彈性放假改為固定放假,以減少補班造成的影響。
牛煦庭指出,從今日討論情況看來,行政機關和執政黨委員雖對法案有想法,但尚未整合意見,因此無法提出相應版本或修正動議。他期待下週一的審查能達成三黨共識,早日完成立法,也希望執政黨能提出具體法條內容以利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