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國台辦於26日表示,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本名李延賀)已被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2.5萬元)。該判決於今年2月17日一審公開宣判,因當事人未提起上訴,判決已依法生效。
對此消息,八旗文化發布聲明表示感到非常難過,但也指出「現在我們至少能為這段等待加上個期限」。聲明中提到,後續若有事件發展,請外界以大陸委員會(陸委會)發布的消息為主,八旗文化不再就此事發布其他聲明。
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在例行記者會上公布了這一判決結果。富察赴中國後失聯事件已引起台灣社會及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多方對中國當局的做法表示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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