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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男因好奇觸碰女學員 法院判處緩刑
2025-03-25 08:37 撰稿 / AI
新竹某無障礙機構內發生性騷擾事件,一名具中度身心障礙的42歲陳姓男學員,因好奇心驅使,在去年7月間兩度趁一名輕度身心障礙女學員洗碗時,未經同意觸碰對方胸部。
據了解,事發後女學員家長向機構反映,進而通報警方處理。陳男在接受調查時坦承因好奇心而觸碰對方,表示「只碰到一點點」。女學員則陳述,當時她已明確表達不願被觸碰,但陳男仍繼續行為,直到她反抗才停止。
新竹地院審理此案時考量陳男不尊重他人性自主權的行為不當,但也斟酌其坦承犯行、已與被害人達成調解並履行調解內容,且具有中度身心障礙的情況,最終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得易科罰金,並給予2年緩刑及保護管束。